
为更加了解宪法重要论述,12月2日上午,理学院在党员之家召开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此次会议由理学院党委副书记韦超主持。
会议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进行了集体学习研讨。韦超作了主题发言,党委其他成员围绕学习内容做了交流讨论。韦超在主持会议时强调,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我们要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精准把握宪法的性质、地位和权威,模范学习宪法、遵守宪法、宣传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坚决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
(编辑:仝泽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