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切实解决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资产利用率低、闲置浪费、效益不高等问题,推动学校低效国有资产盘活处置工作常态化,全面提升国有资产配置效益,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低效国有资产盘活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24〕48号)、《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低效国有资产盘活处置实施方案》(豫财资〔2024〕214号)和《河南省教育厅低效国有资产盘活处置实施方案》(教办财〔2025〕72号)等有关要求,现决定对全校低效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底排查范围
本次摸底排查范围为学校2025年8月31日前入账的国有资产中的低效闲置资产(不包含待报废资产),重点排查房屋、公务车辆、大型仪器设备(原值10万元以上)、软件、流动资产等资产中的低效闲置资产。
二、低效国有资产的标准
本通知所称的低效国有资产主要包括以下五种情形:
一是闲置6个月以上的房屋、车辆等;
二是连续3个月以上未使用或上一年度使用频次低于10次的仪器、设备、软件等资产;
三是未经批准超过配置标准配置或占有的资产;
四是账龄超过3年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
五是各单位、各部门建设的功能相似、内容相同的荣誉室、教育室、展览厅、陈列厅等资产;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摸底阶段(2025年9月29日前)
各单位、各部门对本单位(部门)所管理的房屋、设备、家具用具、软件、车辆等资产开展一次全面摸底排查,根据摸底排查情况填报低效国有资产摸底情况统计表(附件1),财务处还需填报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9月29日下午17:00点前将电子版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张浩OA邮箱,纸质版经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综合楼813-2室。没有低效国有资产的仍需零报告。
(二)重点督查阶段(2025年10月10日—10月24日)
国有资产管理处将对各单位、各部门报送的低效国有资产排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结合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重点抽查。对存在瞒报、虚报的单位(部门)予以全校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低效国有资产盘活处置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明确任务分工,认真部署相关工作,确保本次低效国有资产摸排工作取得实效。
(二)扎实开展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工作,确保本单位(部门)国有资产底数清楚。对于摸排出的低效国有资产应制定切实有效的盘活措施,大力提高国有资产利用率,避免国有资产闲置浪费、效益不高等问题。
(三)严肃工作纪律
各单位、各部门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
摸排期间,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
联 系 人:孙蕾 62503622
耿凤英 王珏 张浩 62509071
附件:1.低效国有资产摸底情况统计表
2.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情况统计表
2025年9月17日